曾任四年國代 勤於發言 不辱使命
李學英
中華民國於第六次修憲後,國民大會完成了階段性的任務,於民國89年5月20日因被虛級化而走入歷史,迄今已整整20個年頭。如今蔡英文剛於5月20日就職第15任中華民國總統,即已展開提名監察院的提名及修憲工作。這些工作都是我在担任國大代表時曾進行及完成的任務。僑聯好友們希望我回憶對擔任國大代表的心得,略表一二,但我真是感慨萬千,一言難盡。

中華民國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,共334人,任期自民國85年5月20起至89年5月19日止,為期四年,所完成的任務計有:
- 選舉兩次議長副議長;
- 聼取 總統國情報告,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四次;
- 行使司法院長副院長及補提名第六屆大法官同意權一次;
- 行使第九屆考試院院長、副院長及第九屆考試委員同意權一次,補提名第九屆考試委員同意權一次;
- 行使補提名第二屆監察院院長、監察委員同意權一次,行使第三屆監察院院長、副院長、監察委員同意權一次;
- 通過修訂國民大會行使職權有關内規兩次;修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三次。
在全體代表中,僑選代表共計20位,其中中國國民黨籍11位、民進黨籍6位,新黨3位。我身為中國國民黨籍之代表,在國大四年任期中,兢兢業業,努力學習,認真參與,勤於發言,自忖尚能不辱使命。
我在國大四年的任期中,所秉持的問政原則是:維護憲法尊嚴、恪遵大會規章;推動國家統一、反對台獨主張;貫徹政黨决策、爭取僑胞權益;報導國內政情、反應僑社輿情。
回顧在國大四年間之問政,我為推動民主憲政,竭盡所能,多有奉獻。同時對僑胞權益,全力爭取,僑學輿情,多方反應,但因時空變化,仍感力有未逮,以致未盡圓滿,深以為憾。
國民大會於民國89年5月20日被廢除後,我曾於同年11月,將我於國大五個會期中的發言記錄,連同對所修憲所發表的專文,以及各大報的專訪彙集成冊,定名為「國大論政記實」,這也算是我擔任四年國大代表的成績單。
回顧在國民大會期間,台灣省在我們手中被精簡了,憲法中明訂的代表全民行使政權的國民大會也在我們手中虛級化了,五權憲法的宏觀已被破壞。令人深感遺憾。
如今政府正凖備進行監察院院長、副院長及監察委員的提名工作。甚至要推動修憲, 趨向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,如是則五權分立憲法將被修訂為三權分立憲法,無異形同制憲。前事不忘,後事之師,冀望朝野各界定要以能凝聚共識為前提,審慎從事,以中華民國的永續發展為計議。
與第三屆監察院長錢復(左)合影。 民國86年李學英夫婦二人與王作榮院長(中)合影俞院長室。 與第二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葉耀鵬(左)合影於陽明山中山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