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9年元旦起 有戶籍之華僑 在台住1天 就須課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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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/ 根據財政部公告,自民國99年元月一日起,確定只要在台有戶籍且住一天以上,就符合海外所得課稅對象,必須申報繳稅。
財政部表示,民國99年開始,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,如有海外所得,且超過100萬元,都要計入基本所得額,申報20%的最低稅負。其中,居住者的定義以戶籍為條件,且只要當年度在我國居住一天以上就符合。也就是說,99年開始,在台有戶籍的華人,只要想享有健保、回台看病,或回台投票、回台投資置產,都會符合申報條件。(另見A3)

江陳會 簽署3項協議

台中/
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12月23日下午2時30分在台中完成簽署,雙方達成兩岸標準檢測及認驗證等三項協議,二位領導人在裕元花園酒店結束簽署儀式後,互換文本,交換紀念品,合影留念,並舉杯互賀會議圓滿成功。
第四次江陳會簽署儀式在裕元花園酒店四樓溫莎廣場舉行,出席的海基會代表有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、陸委會特任副主任委員兼海基會副董事長劉德勳、農委會副主任委員胡興華、陸委會主任秘書兼海基會副秘書長張樹棣、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等。
海協會代表則有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、海協會駐會副會長李炳才、海協會執行副會長兼秘書長李亞飛、海協會副秘書長馬曉光、海協會副秘書長張勝林、海協會理事兼中國國台辦經濟局長徐莽等人。
兩會簽署的三項協議分別是:兩岸標準檢測及認驗證合作協議、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、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協議;原定的兩岸避免雙重課稅與稅務合作協議,因技術問題暫未簽定。兩會除確定三協議外,雙方也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議題原則性交換意見。